历史文化学院2023年部分主管岗位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23-04-23 11:17访问量:5530

院内各单位:

根据《历史文化学院党政管理服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2023年4月20日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学院部分内设党政管理服务机构主管岗位的选拔任用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分级分类管理;依法依规办事。

二、岗位及职数

学生工作办公室二级主管1名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人员范围

历史文化学院处级以下党政管理岗位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善于做知识分子工作,群众基础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自觉坚持党委领导,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能够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6.获得硕士学位。

7.提任二级主管职务,应为八级职员或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8.年度考核等次应为合格以上。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四、工作程序

(一)动议

学院党委就选拔任用的岗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会议酝酿讨论,形成工作方案,并成立以党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

(二)个人申报

申报者填写《历史文化学院主管岗位申报表》(见附件),于2023年4月26日前纸质版报送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至yanglong@lzu.edu.cn。

报名截止后,根据任职条件和资格,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

(三)谈话推荐、考察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按照知晓度、关联度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参加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学院党委安排专人负责组织谈话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四)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结果,召开学院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五)公示

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任职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学院发布任职文件,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情况、任免文件、申报表、考察表存档。

五、纪律要求

学院各部门、各级干部要高度重视选拔任用工作,及时传达文件精神,认真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纪律要求,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不得弄虚作假,禁止搞拉选票、打招呼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不予任用,并严肃查处。学院纪检小组对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1.历史文化学院主管岗位申报表.docx

附件2.考察意见表.docx                              

 历史文化学院党委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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