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21-09-17 20:01访问量:1850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兰州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历史文化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标准科学、规范、明确,工作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推荐工作切实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要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全面考察,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推免工作要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院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班主任等组成,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 杨红伟   马树超

副  组  长: 魏文斌   杨隆

成       员: 赵利生    张善庆    武建龙    屈直敏     王海飞    周传斌   郭永利    王雅红   薛小林    陈  丹     李  娟    谢冰雪     任乐乐

秘       书: 韩瑗婷    魏小萍    赵  雯

纪检 委员:杨   隆

三、名额分配

普通名额共39个,分配情况如下:

各班级名额分配表

班级名称

学生总人数

推免名额

历史学基地班

31

17人

历史学班

42

7人

民族学班

23

6人

世界史班

23

4人

文物与博物馆学班

23

5人

四、推荐原则

(一)坚持按照“综合测评入围, 总成绩确定排名”的原则进行推荐。

(二)坚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科学遴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思想品德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任何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学术学风记录,志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五、推免工作程序

(一)普通计划:

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我院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2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三)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1、推荐时,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80%(含)的学生,专业班前三年(五年制的为前四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推免申请资格。再以最终总成绩(其中,学业成绩占80%,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得分占20%)为依据,进行排名,按照顺序依次递补确定推免生资格。如有入围学生放弃资格,班级内空出的名额顺延或者调配到其他班级(由学院依具体情况决定);如有入围学生放弃资格,需出具由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名额承诺书。学院内若空出名额,再依据综合总成绩排名确定。

普通计划申请流程如下:有入围资格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详见附件3),并附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学术科技类)、科研训练情况、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材料,于9月18日中午12:00前交至榆中校区行政楼341办公室赵雯老师处。学院组织审核评议小组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各指标评分标准,对学生代表性成果、奖项等进行鉴定审核并评分。根据学院各审核评议小组的评分情况,汇总计算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前述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必须按照《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要求的申请条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至学院审核评议专家组,相关材料最晚于2021年9月18日下午2:00前交至榆中校区行政楼339办公室韩瑗婷老师处。学院组织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学科特长学生的特长资格进行认定(详见学校学术类成果认定指导意见),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和院内其他申请推免学生一起,按照教学单位统一的综合评价指标计算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注: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获得推免资格学生成绩单,请申请推免学生及时登陆教务系统查看个人成绩情况(非教学计划),有问题于9月22日、23日及时联系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或教务处处理,届时将由学校统一下载生成成绩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

(二)专项计划:

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我院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22届本科毕业生。

“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计划由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推免工作文件及本办法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兰州大学)相关通知。

(1)“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

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80%(含)的学生,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五年制的为前四年)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申请资格。

(2)申请“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入)学的毕业生推免”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不做要求。

(3)“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教育部及相关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计划申请资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在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个人单项前3名,或在全国大学生联赛(含分区赛)及以上赛事中作为主力队员获得集体项目前8名,个人综合测评排名不做要求。

(三)推免生可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四)被推荐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五)申请人要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受过处分者不予推荐。

(六)获得校级和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者(鼓励性奖项除外),或在各项重要专业、综合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干部称号,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在托福、雅思等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志愿服务、国际交流、校级交流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七)学生在推免报名时,普通推免和“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计划可以兼报,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学生需在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其中一个推免类型,如被其中一个类型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类型自动作废。

(八)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

六、成绩评定计算办法

(一)评定综合成绩主要以学生前三学年学业成绩为主,同时结合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推荐资格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原则确定,按照最终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选拔推荐。为了保证推免生质量,基地班推免生综合测评排名需在本班级的前80%(含80%)范围内,普通班推免综合测评排名需在本班级前50%(含50%)范围内。

成绩计算方式:

(二)最终成绩构成:学业成绩×80%+综合评价体系得分×20%(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二)

(三)综合测评成绩:

以该同学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为基数,计算综合测评总成绩(P),基本公式为:

P= M 1×30%+M2×30%+M3×40%

说明: M1为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M2为第二学年综合测评成绩,M3为第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

(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得分:

总分100分,其中由综合素质(50%)、科研成果(10%)、竞赛获奖(学术竞赛类)(10%)、科研训练(10%)、志愿服务(10%)、国际组织实习(10%)构成。

七、推荐程序

(一)学院结合学校当年的具体办法,制订年度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天。

(二)学院将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综合评价体系得分在网上公示不少于7天。

(三)学院确定推免生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未经公示者,一律无效。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填写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于9月25日后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

八、其它

(一)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二)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硕士生全国统考。

(三)凡被确定为推免生者,均须如约读研,不能造成名额作废,否则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凡被确定为推免生者,若本科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8913704,18119383715;邮箱: hanyt@lzu.edu.cn

(六)学院纪检委员电话:8913722;邮箱:yanglong@lzu.edu.cn

                       

历史文化学院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附件1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docx

附件2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考核细则.docx

附件3 兰州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4 兰州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5 兰州大学2022年硕师计划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6  兰州大学2022年推免学术类成果认定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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