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20-09-22 11:08访问量:17114

系所、全体研究生

按照学校总体工作安排,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兰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14〕42号)、《兰州大学2020年接收推免生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全学院需高度重视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奖励优秀、强化责任、分层管理、动态调整的指导原则,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生奖助工作的统筹,保证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各系所负责人、导师及学生代表组成。评审组按照学生奖助工作有关规定,审核学院奖助评定细则,讨论确定额度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全校奖助评定工作。学工组具体负责奖助有关工作。

三、评定项目

(一)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四、奖学金指标

(一)国家奖学金指标

2020年,学校下拨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5个,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4个。

(二)学业奖学金基本指标

学业奖学金指标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确定的比例统一核算,下拨分系所、分年级名额及总金额,各系所根据奖励优秀的原则评定学业奖学金。

五、评定办法及程序

(一)评定办法

1.国家奖学金评定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和《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修订)》进行评定。

2.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兰州大学2020年接收推免生章程》和《历史文化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评定。

(二)评定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奖助评审工作。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成立。

2.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奖学金总金额,根据学院实际,确定各年级奖学金具体指标并下发各系所。

3.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评定依据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及日常综合表现。科研成果以正式发表及CNKI可查为标准。参评各类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以确保研究生奖学金正确的价值导向。

4.各系所汇总并审核学生材料上报学院学生工作组,经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国家奖学金公示为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将进行调查复议。

5.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组通过“智慧研工”进行录入、审批,由研工部审批后报财务处发放。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经学院和学校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准、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报财务处发放。

六、结果报送与材料归档

(一)国家奖学金评定有关材料

1.学生个人提交材料清单: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严格按照附件2要求填写)。

(2)成绩单及科研佐证材料。科研情况佐证材料包括:①科研成果列表,需标明成果分类属性(SCI分区及影响因子、EI、核心期刊、国际/内会议、发明/实用型专利等)并提供真实的作者排序。②论文首页。③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受理或授权证明(提供作者排序)。提交至学工组办公室。

个人提交材料电子版: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姓名+专业”通过智慧研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同时将参评材料及《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成果列表》发送至邮箱wyqgis@163.com,邮件主题为“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姓名+专业”。

(四)学业奖学金评定有关材料

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由学工组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提交,因此各系所需对系统提交的获奖名单严格把关,全权负责。

七、时间进度

(一)9月22日至9月25日,拟定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二)9月25日前,参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交相关材料。

(三)9月26日至27日,在学院范围内公布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申报材料。

(四)9月28日至9月30日,由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完成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下发各系所分培养层次、分年级学业奖学金拟定名额及总金额(由于国家奖学金作为特等奖学金,和一等学业奖学金共同占有相应比重,在国家奖学金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做相应调整)。

(五)10月1日至10月8日,各系所完成学业奖学金初评工作。

(六)10月9日,各系所报送《历史文化学院学业奖学金初评名单》至学工组。

(七)10月9日至10月13日,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八)10月10日至10月12日,公示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

(九)10月14日,学院上报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及有关评审材料至研工部。

八、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顺利完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及发放工作,各系所及参评研究生须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及时报送各类评奖材料,过期造成的后果由系所及研究生本人承担。

(二)评定过程必须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凡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研究生,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在读期间各类奖励参评资格,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回奖学金荣誉和全部奖金。

  特此通知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3.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成果列表.xls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doc

6.历史文化学院学业奖学金初评名单.xlsx

4.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修订).pdf

5.历史文化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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