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基地班对流制度暂行规定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25-09-17 15:13访问量:1322

为保证历史学基地班学生培养质量,促进学生专业能力不断提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凡基地班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转入普通班:

1.一学年有2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者(涉及必修课、限选课);

2.至第四学期末英语四级考试仍未通过者;

3.学年成绩排名为班级最后2名者;

4.因其他原因,经学院认定不宜在基地班继续学习者。

二、若存在基地班学生转出情形,则品行端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班(包括2023级历史学、2024级历史学、2023级文物与博物馆学、2024级文物与博物馆学、2023级世界史专业)学生可提交申请,经学院考核审定,转入对应年级基地班学习:

1.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全班前2名,且当年无挂科;如有放弃者,须向学院提交书面材料,按成绩自然递补。

2.具备较优秀的历史学专业素养,在北大核心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史学新秀奖”及同类水平竞赛奖者。

三、如有不符合退出条件的基地班学生提出退出申请,须提交申请书及自愿放弃推荐免试资格保证书,提交本科教指委、党政联席会审核决定。

四、具体实施办法

1.教学秘书于每学年末核定基地班学生学业情况,发布对流名额。

2.具备对流资格且有意愿的普通班同学向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3.由学院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确定对流学生名单。

4.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教务处备案。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历史文化学院

20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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