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时空】姬庆红​ | 《马可·波罗行纪》所记甘州之真实性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22-06-08 16:50访问量:13397

微信图片_20220608165118.png

姬庆红

历史学博士,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硕导,主攻古罗马史、中外交流史。著\译马可波罗书籍两部。在《光明日报》《古代文明》等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及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多项。

提 要:《马可·波罗行纪》对中国西北重镇甘州的记述一直未得到应有的关注。通过校译穆勒和伯希和校注“百衲本”中第62章“甘州”部分,并将之与甘州城的考古文物、地方志、《元史》、波斯文献等资料对比研究,发现该书所记“甘州”的军事行政地位,符合该城在元代应援西域和协防漠北之战略要地的历史事实;而对此地婚俗风情、宗教信仰和卧佛寺内的塑像等重要信息的记述,较为翔实、准确地呈现了甘州在蒙元时期多元信仰交融、东西文化荟萃的丝路风貌与国际化特征。这为马可·波罗来华的真实性再次提供了有力的论据,也证实了甘州在古代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在中外交流史上的非凡价值。

关键词:马可·波罗;甘州;《马可·波罗行纪》;中西交流

被称为“世界一大奇书”的《马可·波罗行纪》(下称《行纪》),成就了中世纪伟大旅行家马可·波罗的盛名。然而,该书自问世起,人们就对书中内容及其作者来华的真实性争论不已。以元史专家杨志玖先生为代表的“肯定论派”,在国际马可·波罗学领域影响力最大。该派最有力的证据是,《永乐大典》卷19418“勘”字韵引元朝的《经世大典·站赤门》中一篇时间为1290年的公文提到,“取道马八儿,往阿鲁浑大王位下”的三位波斯使者名字——兀鲁䚟、阿必失呵、火者,与《行纪》中的Qulatai、Apousca、Coja的对音相同,证明马可·波罗所言为真。然而,以美国学者海格尔为代表的怀疑论派认为马可·波罗只到过中国北方;以英国学者吴芳思为代表的否定论派,甚至提出马可·波罗根本就没来过中国,《行纪》只是道听途说的汇编。

近些年来,一些中国学者利用《元史》、波斯文献、考古文物及地方志等资料与《行纪》进行对照研究,论证了马可·波罗到过元朝某些城市(如哈拉和林、北京、扬州及杭州等)的真实性,有力地驳斥了怀疑论者和否定论者的观点。然而,学界鲜有人探讨《行纪》关于甘州记述的真实性问题。为此,笔者拟在多种《行纪》校注本和冯承钧译本基础上,翻译A.C.穆勒和保罗·伯希和的《马可·波罗行纪》校注“百衲本”中关于甘州的记述,并将之与考古资料、地方志相印证,辅以《元史》、波斯文献等记载,进而探究《行纪》所记甘州的治所地位、宗教信仰、婚俗风情和卧佛寺等方面的真伪问题,从而力图为马可·波罗来华的真实性提供新的佐证。

一、《行纪》“百衲本”中的“甘州”译文

马可·波罗自古丝绸之路南道而来,途经唐古特的大部分城市,先是沙州,后是肃州,第三个抵达的城市则是甘州。此城也是外来使节、商人、教徒等进入中国内地的必经之地,因而多为来华者在旅行记中提及。《行纪》的绝大多数版本均有马可·波罗一行“在甘州留居一年”的记载。不过,他与叔叔、父亲驻留此城一年的原因扑朔迷离,以至于有人将之称为“《行纪》之最大悬案”。大体说来,学界有五种说法:生意说、待命说、围襄阳说、疾病困扰说、道路受阻说。笔者认为,待命说与生意说更为可能。马可·波罗一行三人,很可能是使节兼商人的身份,没有大汗的命令,是不敢擅自行动的,因此在甘州等待忽必烈的诏令是很有可能的。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他们从事过商业活动,应该经营该地区包括麝香在内的轻便且贵重的特产商品,因为他在书中“额里湫国”“吐蕃州”“建德州”等三处也提及了麝与麝香,并对之作了较准确的记述。

既然马可·波罗一行,在甘州驻留一年,且从事过商业活动,自然有充足的时间和机会去考察该城及周边的地形物产、宗教信仰、建筑形制和风土人情等感兴趣的事物,因而《行纪》列出专章记录甘州的总体概况也在情理之中,从而为我们研究马可·波罗所记甘州的真实性问题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为此,笔者翻译了目前学界最权威的《马可·波罗行记》校注本,即穆勒和伯希和的“百衲本”中的第62章“甘州”部分。需要指出的是,译文的现代白话文与冯承钧先生译文的民国时期之古体文风不同,但意思基本相同,对于本文译文中与冯先生译文意思的“出入”,将在注释中予以说明。译文如下:

甘州(Campcio)是一大城,位于唐古特州境内,是唐古特全州的都会,所以它是该州境内最大且最重要的城市。

[此州之(V)]居民为偶像教徒,另有一些崇拜穆罕默德,还有[一些(L)]基督徒。基督徒在此[所言(Z)]城区之中拥有三座[非常(V)]壮丽的[基督(V)]教堂。

依照习惯和[风俗(V)],[那个城市(FB)]的偶像教徒有不少[最漂亮的(VB)]庙宇和[很多(Z)]寺院,[里面(V)]供奉着[大量(VA)]塑像。我再告诉你,它们其中的一些[大概(V)]有十步大小。这些塑像中有木雕、泥塑、[陶塑(P)]、石刻,[一些是铜雕(V)]。制作工艺[极其(V)]精湛,外覆以金。[其中一些塑像稍小,还有一些更小(VB)]。这些大塑像[伸展开(R)身体]躺着,在诸像周围立着一些小塑像,它们的姿势似乎在向[那些看起来像圣徒的(R)]偶像行礼。[而那些大偶像似乎比小的偶像更受人尊敬(VB)]。

我还没有告诉你那些偶像教徒的行为,现在告诉你。你应该知道,那些[信守戒律的(FB)]偶像教的僧人,生活比其他人正直。[因为(V)]禁止[骄奢淫逸(Z)],不过,并不把这视为罪大恶极之事。[因为这是他们的信仰。如果一个女人因喜欢而邀请他们,他们就可以毫无罪恶感地和她上床,但若是他们先邀请女人,就会被视为罪恶。(Z)]但是,我还要告诉你,如果他们发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违反习俗地睡在一起,就会判[他(TA)]死刑。[就像我们的圣徒一样,他们会为其偶像神在不同的时间过节庆祝,他们有类似日历的东西,根据日历,在固定的日子安排偶像的节日宴会(L)]。我告诉你,他们教会所用的阴历与我们的月份相同,[根据日历,他们计算出一年中的时间(VA)]。而且,他们有一定的阴历日期,偶像教徒[这些僧侣(V)]会为了世界[万物(FB)],在一周[(V)]内[连续(P)]五天,[四天(V)],[或至少三天里(R)],都不杀生,[不杀鸟类,不见血(V)],他们也不能吃在这五天里杀死的动物的肉,谨守斋戒,[就像我们基督徒在星期五和安息日,以及[其他圣徒(R)]祈祷日进行斋戒一样(V)]。[他们这五天内的生活比[一年中(VA)]其他日子都要正直]。[他们中的一些僧人为保持虔敬终生食素,只有僧人这么做,世俗之人总是食荤(Z)]。

[而且这些世俗之人(VA)],可以拥有多至三十个老婆,个人所娶妻妾的多少视其财产及个人意愿而定;这些男人[不要女方的嫁妆,反而(R)]给妻子们畜群、奴隶和钱财作为她们的聘礼,要根据[其地位与权势(P)]而定。但也应该知道,他的第一个[妻子(Z)]是[最尊贵的(L)]。我还要告诉你,如他发现其中一个妻子[衰老(V)]或行为不当,让他很不喜欢,会将之休掉,[然后娶她离异的妹妹为妻(VB)],如果喜欢,[他们就在一起(FB)]。[如果他愿意,也可以娶其他女子(V)]。男子也可以娶自己的堂姐妹或者表姐妹为妻,也[被允许(L)]娶其父亲的妻妾,[但不能娶其生母(FB)]。[也可以娶兄弟或任何亲戚的妻子(VB)]。[而且(FB)]他们不认为这样做有罪,不会像我们所认为的那样,这种行为属于[严重的道德(Z)]之罪恶。因为他们活的[方式(FB)]与[没有法律的(FB)]禽兽无异。因此,我们不再给[你们(FB)]谈论他们,然后讲些去特拉莫纳(tramonainc)的其他事情。

另外,我告诉你,尼科洛阁下、马菲奥阁下和马可阁下因生意上不值一提的事情而留在这个城市[甘州(VA)][一年(VB)]。因此,我们将离开这里,[前往(FB)]特拉莫纳,需要六十天旅程,[将会讲很多事情(V)]。

由上面“百衲本”中的译文可见,该章主要介绍了甘州治所的重要地位,此地的景教徒、穆斯林和藏传佛教徒等杂居的状况,描绘了卧佛寺的塑像,并重点关注了佛教僧侣的戒律及社会婚俗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为了论述的需要,下文将分为两部分进行辨析:一是马可·波罗所记甘州的行政军事地位和当地婚俗之真实性;二是书中所记甘州宗教(藏传佛教、景教以及卧佛寺塑像)问题之真实性。

二、马可·波罗所记甘州地位与婚俗之真实性

关于甘州的重要地位,《行纪》在“甘州”一章开首点明:“甘州是一大城,位于唐古特州境内,是唐古特全州的都会,所以它是该州境内最大且最重要的城市。”马可·波罗此处所言属实。入元以后,甘州逐渐取代宁夏城成为河西(或唐古特)的中心城市,在西北地区的行政、军事、交通和经济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至元贞元年(1295)以后,元政府更是把宁夏与甘肃合并为一,定名为甘肃行省,甘州为甘肃治所。此后,该城进一步确立了在河西的中心地位,故元代公文中有“甘州等处河西州城”之称。

甘州的重要行政地位主要是由其地缘战略决定的。那时,西北诸王不断割据称雄,成为元朝统治者的心腹大患。朝廷与地方之间的军事战线一般由天山以北绵延至蒙古高原西部重镇——称海(今蒙古国科布多东)。元政府军队的攻防主要在河西、称海两大战区。由于甘州是河西军事驻防的重地,元政府曾多次修缮甘州城,设驿站,建粮仓,调新附军兵屯田、驻防,皆为军事和边防所需。称海作为固守曾经的蒙古帝国首都哈拉和林的漠北重镇,其军粮输入也必经甘州这一重要交通枢纽。因而,元朝在甘州曾设置和粜提举司、和中所、转运司。《元史》载:“甘肃岁籴粮于兰州,多至二万石。”《永乐大典·站赤》记载,至元二十七年(1290)八月,“甘肃行省言,甘州两经抄籍,站户计一千六百户……窃见斡鲁思、纳怜、臙脂城三处,俱系边远沙碛之地,即目迎运军器米粮数多。”由此可见元政府以甘州经营西域的战略决策,即应援西域、协防漠北,足见甘州驿站在元代的重要性。

其次,《行纪》中关于甘州人的婚姻制度与风俗写得准确、有趣。他所涉及的元代甘州婚俗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盛行多妻制。这既与蒙古氏族父系家长制的原始婚姻制度有关,也与大量男子丧亡于频繁的战争以及掠获大量外族妇女有关。这些做法都是为蒙古人繁衍人口之需,如《大扎撒》规定:“只要其种类子孙蕃衍,不许有妒忌者。”“允许一夫多妻和任意使用女奴。”当然,这也是时人多子多福的社会心态使然。在蒙元时代,一个财主拥有几十个妻子的现象屡见不鲜。《行纪》在鞑靼人风俗中也说:“各人之力如足赡养,可娶妻至于百数。”

一个男人若拥有多位妻子,自然需要确定尊卑秩序,否则家无宁日。《行纪》中提到长妻地位最高,无疑是符合史实的。元律十分重视正妻与妾的尊卑秩序。《元典章十一·吏部五·封赠》规定:“应封妻者,止封正妻一人,如正妻已殁,继室亦止封一人,余不在封赠之限”。当然,也有例外情况。一般来说,长妻的地位最高,但妻以子贵,若长妻无子嗣,地位在现实中可能低于生子的妾。至于离婚问题,元律的规定字面上还算民主,“夫妇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不过,一般是男方掌握主动权,可以以各种理由(如马可·波罗提到的年老色衰、行为不当等)休妻、买妻、卖妻。目前,元律案例中尚未发现有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实例。

二是《行纪》中提到男性娶妻要出聘礼,而不要女方的嫁妆,也是符合史实的。男性娶妻要出聘礼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传统做法。元代律法中将之称为“纳币”,强调以男家为主,规定“须要明写聘礼财物。婚主并媒人各各画字”,以避免“聘财”上的争讼,甚至还规定了聘财等级及具体数目。在《历代名臣奏议》卷6中,元代人郑介夫曾表示:“受财者则易其名曰聘礼,实则价钱”,“婚姻聘财……今之嫁女者重要钱财,与估卖驱口无异”。这也反映了元代社会女性在男权社会的物化身份和低贱地位。

三是收继婚。在元代社会,蒙古人的收继婚可分为平辈和晚辈两种,即“父死则妻其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这在《元史》中被称为“国俗”,且受到法律保护。成吉思汗在《大札撒》中规定,若父亲死亡,儿子除了不能处置自己的生母之外,对父亲的其他妻子可与之结婚,也可将其嫁给别人。在成吉思汗死后,他的宠妃木哥哈敦就被三儿子窝阔台娶走。旭烈兀收其父拖雷之妃脱忽思为妻,并尊为长后。术赤曾孙伯颜在父亲死后,娶了自己的三个后母。此外,还有叔伯死,侄子收继伯、叔母;孙收继后祖母等。蒙古人入主中原后,因受汉地文化影响,才开始抵制这种婚俗。

至于马可·波罗对这种婚俗“与禽兽无异”的评论,仅出现于VB、FB两个抄本,其他许多抄本中都没有。其中,VB本是1446年在威尼斯出版的威尼斯方言版本,对《行纪》中很多不符合基督教传统的内容大都带有歧视性的恶语评论,包括上面提到的蒙古人婚俗。其主要原因可能是编撰者是保守的威尼斯天主教徒,以欧洲一夫一妻制传统与道德来偏颇地看待蒙古人的婚姻风俗所致。而被学者们普遍认为极为可能接近《行纪》原稿本的罕见抄本——拉木学本(R)中并没有这样的恶意评论。这也许说明马可·波罗本人并没有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这种异于基督教世界的婚俗。

三、马可·波罗所记甘州宗教之真实性

《行纪》中关于甘州民众宗教信仰的记述也是基本可信的。这里多民族杂居交融,信仰各异。由于该地区藏传佛教徒尤其多,书中对其僧侣遵守的戒律及历法行制的记述更为详细。尽管书中作为基督教异端的景教仅寥寥数语,却道出了元代河西地区景教兴盛的历史事实。该书对皇家寺庙——卧佛寺内情况的记述,除了对佛像的数量和形体大小的描述较为模糊外,其他信息基本准确。

(1)甘州各种宗教信徒杂居的记述符合史实。《行纪》中说,“[此州之(V)]居民为偶像教徒,另有一些崇拜穆罕默德,还有[一些(L)]基督徒。”的确,甘州因位于河西走廊枢纽位置且水草丰美,历来为多民族混居之地。各种宗教与思想流派也在此汇聚交融,不仅有景教徒、回教徒,也有道教徒和摩尼教徒等,呈现出民族风情各异、宗教信仰多元共存的繁荣景象。

(2)关于甘州藏传佛教的兴盛记述基本准确。甘州回鹘占据河西后,藏传佛教进入后弘期,以密宗为主的一派很快传遍这一地区。西夏皇帝在甘州大兴土木,修建卧佛寺。西夏仁宗(1124—1193)请噶玛噶举派始祖松钦巴及其弟子到甘州传教,此后藏传佛教逐渐在甘州占据主流。元代统治者为“保镇边疆,万民乐业”,同样扶植藏传佛教。1260年,忽必烈封藏传佛教密宗的萨迦教派法主八思巴为国师,藏传佛教达到鼎盛。甘州作为西北佛教重镇,自然备受中央政府的重视。《甘州府志》卷2记曰:“至顺元年六月,命行省诵藏经。特命诵藏经六百五十部,施钞三万锭。逾年二月,立甘肃路广教总管府,以掌僧尼之政”。上行下效,甘州民间信佛活动很快蔚然成风,仅在元代就开出了19个为百姓讲经的洞窟。

(3)关于藏传佛教的戒律和节日的记述大体真实可信。《行纪》中说,在甘州所见佛教徒“品行端正,禁止骄奢淫逸”,符合甘州藏传佛教的戒律。藏传佛教是佛教与西藏本教长期斗争与融合的产物,带有浓郁的吐蕃风土民情。它以密宗传承为特色,属于大乘佛教,承袭了禁止杀害、盗窃、邪淫、妄语和酒气等基本戒律。马可·波罗还注意到,尽管“禁止(僧人)骄奢淫逸,不过,并不把这视为罪大恶极之事。”喇嘛不仅吃肉喝酒,放浪形骸,甚至可被女子招为“夫婿”,但不能“违反习俗而犯通奸罪”,否则判死罪。元代藏传佛教沿袭了吐蕃和西夏藏传密宗不讲戒行,僧侣可娶妻生子的做法。宋岷州在《广仁禅院碑》载,吐蕃佛教徒“其人多知佛而不知戒,故妻子具而淫杀不止,口腹纵而荤酣不厌”。元马常祖《河西歌》云:“贺兰山下河西地,女郎十八梳高髻。茜根染衣光如霞,却召瞿昙作夫婿。”若没有久居其地且亲见耳闻,很难凭空想象出这种婚俗。至于Z本中补充的“如果一个女人因喜欢而邀请他们,他们就可以和她上床,这不算是罪恶;但若是他们先邀请女人,就会被视为罪恶”的这种说法,笔者遍查史籍而不得,就连裕尔、穆勒和伯希和等大家也未置一词,故而暂搁置不评。

《行纪》中谈到藏传佛教徒“每月五日斋戒,不杀生,不吃肉”,与佛教在藏地的本土化调适有关。藏族和蒙古族均为游牧民族,主要以畜牧和打猎为生,以吃肉食,饮奶、酒类为主。藏传密宗允许他们杀生、饮酒等本族之俗,以适应高寒的生存环境,规定在每月的五天内斋戒(一般为阴历每月第13、14、15、29和30日),不杀生,不吃肉。期间,佛教徒除了斋戒,还会忏悔和听讲律法。由祭司主持的仪式比平常更为隆重,音乐更响亮,活动也更有趣。参与活动的普通民众则要献上贡品、捻珠祈祷,反复念叨“嗡玛呢叭咪吽”等活动。

(4)关于甘州盛行景教的记述也是准确的。《行纪》称基督徒“在此城区之中拥有三座[非常(V)]壮丽[基督(V)]教堂”。此处的基督教即聂斯脱利派,传入中国后被称为景教,在元代被称为“也里克温”。在元代,河西是景教传播较盛的地区,教区的中心应为甘州。马可·波罗作为天主教徒,自然会关注当地基督教的情况,故而在途经的大部分城市,如沙州(Saciou)、甘州、亦集乃(Ecina)、凉州(Ergiuul)和西宁州(Silingiu)等,都曾记录当地景教信仰的状况。马可·波罗抵达甘州时,景教正因卧佛寺与皇室景教势力联系密切而处于兴盛时期,因而相关记述最为全面。

忽必烈之母唆鲁禾贴尼别吉(Soryaqtanibăgi,1192?-1252年),是虔诚的景教徒。据说,她在甘州卧佛寺诞下了忽必烈。在她殁后,忽必烈将她葬于此寺。卧佛寺故而得名“甘州十字寺”。《甘州府志》卷4《古迹》载:“十字寺,元世祖祀其母别吉太后处,复建,今大寺也。”《甘州府志》卷2云:“春三月,定甘州路十字寺祭别吉太后礼。别吉太后,世祖皇帝母也。初世祖定甘州,太后与在军中,后没,世祖使于十字寺祀之,至是,岁久祀事不肃,故议定之,其礼未详。”马晓林认为,《甘州府志》是对《元史》卷38《顺帝本纪》所说,“至元元年(1335)三月,中书省臣言,甘肃甘州路十字寺奉安世祖皇帝母别吉太后于内,请定祭礼,从之”的演绎和附会,并不可信。然而,别吉太后殁于甘州,并葬于十字寺的说法一直流传到明代正统年间。《甘州府志》卷16《杂纂》云:“元至元元年,甘州路十字寺奉安世祖母别吉太后于内,定祭礼。盖(别吉)太后亦在甘殂者。明正统元年(1436),肃王瞻焰上言:‘甘州旧邸改都司,而先王坟园尚在,乞禁近邸樵采。’从之。或谓亦必妃嫔葬于斯也。然坟园今无可考。以上四件俱见史,是可谓事必有偶。”

关于别吉祀庙的建立,一般认为是由忽必烈亲自下令所建,而马晓林认为它应该是甘州官员、景教徒为谋地方利益而建言设立。无论如何,元代甘州地区景教盛行是毋庸置疑的。至元元年(1335)三月,顺帝批准了在甘州卧佛寺内的十字寺为别吉祭礼的建议,应是《行纪》提到的三座壮丽的十字寺之一。由于它在卧佛寺内地位显赫,受到马可·波罗的关注应是理所当然。《行纪》中的这段记述不仅证实了马可·波罗记述的真实性,也让人了解到元代甘州十字寺是张掖卧佛寺历史中的一个有趣插曲。

最后,卧佛寺作为元代皇家寺庙,在马可·波罗心中的地位必定非同寻常,因而对之记述也相当精彩。与当今卧佛寺相比照,马可·波罗对卧佛寺内佛像的仪态、外表及精湛工艺的记述都是比较准确的。不过,他在《行纪》中说有一些大卧佛,而不是一尊大卧佛,因而数量上有误。他还说,“其中一些大佛像有十步大小”,不知是指佛像高度还是长度,不好做出明确的判断。若是指卧佛的高度,则与今日测量大卧佛肩宽7.5米基本相符。相较而言,他的记述远不如1420年帖木儿帝国火者·盖耶速丁的《沙哈鲁遣使中国纪》所记更为翔实和准确,但这也不影响他所记甘州的真实性以及《行纪》在中西交流史上的重要史料价值。

四、结论

要而言之,在百年来学术界对马可·波罗来华真实性的学术论争背景中,对《行纪》所记甘州的真实性问题进行探讨,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为此,笔者翻译了《行纪》最权威校注本(即穆勒和伯希和的“百衲本”)中的“甘州”部分,并将之与甘州相关的考古文物、地方志、《元史》和波斯文献进行比照和分析。研究发现,该书对甘州治所的重要地位、当地婚俗民情、藏传佛教戒律、景教发展情况及卧佛塑像等重要信息的记述,不仅内容详实有趣,而且基本符合甘州在蒙元时期是应援西域和协防漠北之战略要地的历史事实,还反映了甘州多元信仰交融、东西文化荟萃的丝路风貌与“国际化”特征。故《行纪》有关甘州的记述可为马可·波罗来华的真实性再次提供有力的佐证,也能说明正是蒙元帝国所开创的“全球化”时代背景才孕育了马可·波罗与甘州的不朽故事。

【注】文章原载于《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2年第2期。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