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要求及兰州大学推免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标准科学、规范、明确,工作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推荐工作切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要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全面考查,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院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班主任等组成,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保证工作的顺畅进行。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 马树超 杨红伟
副组长: 魏文斌 杨隆
成 员: 赵利生 张善庆 武建龙 屈直敏 王海飞
周传斌 郭永利 王雅红 薛小林 李洁
刘鹏 赵青山 陈光文 刘振刚
秘 书: 韩瑗婷 王文强 魏小萍
纪检委员:杨隆
三、名额分配
(一)普通名额共27个,分配情况如下:基地班 16个,普通班共 11个。
(二)学校单列由研究生院调配的“优秀导师”推免名额,直接由“优秀导师”调配,不占其他名额,由研究生院负责实施。
各班级名额分配表
班级名称 |
学生总人数 |
普通名额 |
历史学基地班 |
35 |
16人 |
历史学班 |
35 |
5人 |
民族学班 |
20 |
2人 |
世界史班 |
19 |
2人 |
文物与博物馆学班 |
17 |
2人 |
四、推荐原则
(一)坚持按照“综合测评入围, 最终综合成绩排名确定”的原则进行推荐。
(二)坚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科学遴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思想品德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任何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学术学风记录,志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五、推免工作程序
(一)普通计划
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我院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时,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班级前70%(含)范围内、其他专业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班级前35%范围内的同学具有普通计划的申请资格,再以最终总成绩(其中,学业成绩占90%,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得分占10%)为依据,进行排名,按照先普通名额后专项名额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推免生资格。如有入围学生放弃资格,班级内空出的名额顺延或者调配到其他班级(由学院依具体情况决定);如有入围学生放弃资格,需出具本人签名书面的放弃名额承诺书。
普通计划申请流程如下:有入围资格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详见附件3),并附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学术科技类)、科研训练情况、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材料,于9月28日下午4:00前交至榆中校区行政楼341办公室王文强老师处。学院组织审核评议小组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各指标评分标准,对学生代表性成果、奖项等进行鉴定审核并评分。根据学院各审核评议小组的评分情况,汇总计算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注: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获得推免资格学生成绩单,请入围并申请推免学生及时登陆教务系统查看个人成绩情况(非教学计划),有问题于9月29日前及时联系学院教学秘书处理,届时将由学校统一下载生成成绩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
(二)专项计划:
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我院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
(1)“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单列推免名额的同学,要求在基地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80%,其他专业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必须在前40%范围内。
(2)“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及“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入)学的毕业生推免”计划的综合测评排名不做要求。
(3)“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教育部及相关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计划申请资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创新人才推免专项”计划
申请“创新人才推免专项”计划的同学,申请要求为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本人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前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且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前80%(含);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在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个人单项前3名,或在全国大学生联赛(含分区赛)及以上赛事中作为主力队员获得集体项目前8名,个人综合测评排名不做要求。
所有申请“创新人才推免”计划的学生必须按照《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要求的申请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详实的个人写实材料及相关成果或获奖证明材料。写实材料须年级辅导员王文强老师及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杨隆书记签字。
申请“创新人才推免”计划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由3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其中1名应为接收导师),提交申请材料(含获奖证书、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获奖时间和论文发表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至学院审核评议专家组,相关材料于2020年9月28日中午12:00前交至兰州大学一分部衡山堂308办公室。由学院组织审核评议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是否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进行审核鉴定,按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每项均为100分制),对审核鉴定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并按要求于9月29日报送教务处。
10月2日,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的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同时组织学生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教务处网页适时公布。参加答辩的学生须本人在9月30日12:00前将答辩所需PPT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xk@lzu.edu.cn,学生答辩顺序在纪委监察处监督下随机产生并通过网站、电话等形式告知学生。
答辩分个人汇报和专家提问两部分,学生采用PPT向专家组重点介绍本人的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培养潜质,列举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事实依据,如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科研训练情况等。每位学生汇报时间为5分钟,提问时间为2分钟。
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学术专长的学生,由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情况进行评分,依据“创新人才推免”计划评价指标体系各模块权重比例形成总成绩得分(其中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分值按照教务处专家审核小组评分计算,其他指标得分按照学院评分计算),按文、理、医、高水平运动队分别进行排名确定拟推免名单并进行公示。
(5)“优秀导师”专项计划
“优秀导师”计划由研究生院负责实施。申请“优秀导师”单列推免名额的同学,国家级基地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80%(含),其他专业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范围内。
(6)“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入)学”毕业生推免、“推免辅导员”计划由学生处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详见学生处相关遴选方案。
(三)推免生可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四)被推荐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五)申请人要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受过处分者不予推荐。
(六)获得校级和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者(鼓励性奖项除外),或在各项重要专业、综合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干部称号,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在托福、雅思等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志愿服务、国际交流、校级交流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七)为推进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在同等条件下参加过国际交流和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优先推荐。
(八)学生在推免计划报名时,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可以兼报,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学生需在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其中一个推免计划,如被其中一个计划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计划自动作废。
(九)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
五、成绩评定计算办法
(一)评定综合成绩主要以学生前三学年学业成绩为主,同时结合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推荐资格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最终综合成绩排名优先”原则确定,按照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选拔推荐。为了保证推免生质量,基地班推免生综合测评排名需在本班级的前70%(含70%)范围内,普通班推免综合测评排名需在本班级前35%(含35%)范围内。
成绩计算方式:
(二)最终成绩构成:学业成绩×90%+综合评价体系得分×10%(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二)
(三)综合测评成绩:
以该同学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为基数,计算综合测评总成绩(P),基本公式为:
P= M 1×30%+M2×30%+M3×40%
说明: M1为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M2为第二学年综合测评成绩,M3为第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
(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得分:
总分100分,其中由综合素质(50%)、科研成果(10%)、竞赛获奖(学术科技类)(10%)、科研训练(10%)、志愿服务(10%)、国际组织实习(10%)构成。
六、推荐程序
(一)学院结合学校当年的具体办法,制订年度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天。
(二)学院将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综合评价体系得分公示不少于7天。
(三)学院确定推免生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未经公示者,一律无效。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填写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于10月8日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
七、其它
(一)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二)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硕士生全国统考。
(三)凡被确定为推免生者不得参加毕业就业,否则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凡被确定为推免生者,若本科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8913704,18119383715;邮箱: hanyt@lzu.edu.cn
(六)学院纪检委员电话:8913722;邮箱:yanglong@lzu.edu.cn
附件:
附件2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考核细则.docx
附件3: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申请表.docx
附件4: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5:兰州大学2021年“创新人才推免专项”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6:兰州大学2021年“创新人才推免专项”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7:兰州大学2021年硕师计划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xlsx
历史文化学院
2020年9月26日